第42节(4/5)
怎么样?”
“怎么说呢,醋坛子一个,心态有问题。”耿昊讪笑一下,说,“宋平在银行做保卫工作,原先还算是个小领导,后来犯了点错被贬成普通保卫。田姐作为我的经纪人,要经常跟媒体和客户打交道,穿着打扮方面必须特别注重,再加上她也挺会保养的,整个人看起来算是光鲜靓丽。另外,在钱的方面我也没亏待过她,就她老公赚的那点死工资跟她根本没法比。宋平大概也感觉到和她之间差距越来越大,应该是有点自卑,总不放心田姐在外面应酬,整天胡乱猜疑,偷翻田姐的包,偷看手机短信,净干些不入流的事。尤其总怀疑我跟田姐有暧昧,有一次他在田姐包里翻出一盒避孕药,之后就闹开了,非说田姐跟我有事,还要动手打我,差点让我和田姐解除合作关系。”
“你说下他的工作单位和手机号码。”艾小美从包里拿出小记事本,显然宋平是个值得调查的嫌疑对象。
耿昊拿出手机调出宋平的号码,又详细给出他单位的地址,看着艾小美记下之后,做若有所悟状说:“如果宋平都值得追查,那还有一个人我得跟你俩说说。情况是这样:我有个忠实读者,一直以来都很推崇我写的书,我和他在微博和qq上不时会有些互动,听说我转换创作题材,他也特别支持。在写作《绞杀者》期间,我们曾有过很多次的探讨,他也是特别感兴趣。问题出在我曾经向他许诺,新书会以他的名字给男主角命名,不过后来觉得他的名字太俗气便没采用。结果书出来了,他满心欢喜打开书却未找到他的名字,觉得我是在耍他,便跟我翻脸了。他三番五次给我留言,说了很多难听的话,我一气之下就把他放到黑名单里,从此再没联系过。”
“他是本地人吗?”顾菲菲问。
“是,但我没见过他人,只是曾经给他邮寄过签名书,家庭住址、电话什么的我都有。”耿昊说着起身跑到书房里,不大一会儿便举着一张小卡片出来,交到顾菲菲手中。
如果于作国非“3·19”案凶手,那么在他整个供词中最让人难以琢磨的,便是他怎么会知道留在犯罪现场那支口红的。
韩印对此有两个设想:第一,有可能在审讯当时,审讯人对于作国做了不恰当的引导,怀疑审讯录像经过剪辑,韩印特意让艾小美做了鉴定,结果是否定的;如此就只剩下一种可能,来自“3·19”案第二个犯罪现场的隐蔽性证据,系凶案前期于作国在实施入室盗窃时不经意制造出来的。
从方位上看,该犯罪现场距离于作国家不远,属于他实施盗窃犯罪的心理舒适区——虽然于作国在盗窃情节上显示出一定的规划,但韩印觉得总体上他还是更偏向于“无组织能力的犯罪人”,这种类型通常都比较喜欢在熟悉的环境下作案。问题是,警方勘查那起案子的现场,并未发现门锁毁损的痕迹,难道是因为早前被害人发现家中丝袜被偷,不好意思报警,自行换了把锁?可时隔这么多年,被害人家属还能记得有这么回事吗?
被害人刘琳,遇害前丈夫已过世,一子一女其时均已成家,有自己的住处。韩印和杜英雄通过卷宗中留注的电话联系到刘琳的儿子,儿子又联系了妹妹,两人均表示没听母亲提过换锁的事。不过据儿子回忆,他家住2楼,母亲倒是曾跟他念叨过要安防盗窗,他当时觉得住了那么多年都挺安全的,没太当回事。时间大致在他母亲遇害前的一两个月内,具体记不清了。
这么一来,似乎可以假设于作国在命案发生前夕,曾通过窗户潜进过刘琳住处,实施盗窃丝袜行为。刘琳可能有所察觉,但又不能肯定,所以才有了安防盗窗的念头。由此,于作国虽掌握隐蔽性证据,但并非命案凶手,在逻辑上就存在可能性。这对排除于作国的命案嫌疑来说,可谓迈进了一小步,不过接下来恐怕要调整侦查重点,因为于作国身上可挖掘的东西太少了,如果继续以他为中心,案子恐怕就要走进死胡同,还不如干脆在真凶身上多下点功夫,再说有什么能比找到真凶更有说服力呢?
当然,即使这样,也不能完全撇掉于作国这条线,“3·19”系列强奸杀人案总共涉及三起案件,竟然有两起与于作国的盗窃目标是重合的,不能完全排除这两个人在现实中没有别的牵扯,而且以于作国日常在小区里四处流窜的活动特征,他也许真就撞见过凶手。所以韩印打发杜英雄去找于作国的父亲以及他住在精神病院期间的主治医生仔细问问,要尽可能地记下他跟他们说过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兴许于作国曾经在无意间透露过有关真凶的信息。
杜英雄领命离去,韩印独自踏上剖绘真凶之路。他颇为耐心地逐一走过三个案发现场,这也是凶手曾经走过的路,韩印似乎正在追寻着他的气息,同时大脑中也逐步勾勒出他的形象:这是一个组织能力极强的凶手,从初始作案便做好保护措施,有效避免了在现场留下指纹、毛发、精液等证据,表明三起案件都不属于随机作案,而是经过一定谋划的;凶手能控制体外射精,又在首起作案时故意掺杂了盗窃行径,以扰乱警方对作案动机的判断,说明凶手有一定的性成熟度和相对成熟的思维能力,年龄介于成年与成熟男人之间、20岁到40岁之间;但只带走现金而
“怎么说呢,醋坛子一个,心态有问题。”耿昊讪笑一下,说,“宋平在银行做保卫工作,原先还算是个小领导,后来犯了点错被贬成普通保卫。田姐作为我的经纪人,要经常跟媒体和客户打交道,穿着打扮方面必须特别注重,再加上她也挺会保养的,整个人看起来算是光鲜靓丽。另外,在钱的方面我也没亏待过她,就她老公赚的那点死工资跟她根本没法比。宋平大概也感觉到和她之间差距越来越大,应该是有点自卑,总不放心田姐在外面应酬,整天胡乱猜疑,偷翻田姐的包,偷看手机短信,净干些不入流的事。尤其总怀疑我跟田姐有暧昧,有一次他在田姐包里翻出一盒避孕药,之后就闹开了,非说田姐跟我有事,还要动手打我,差点让我和田姐解除合作关系。”
“你说下他的工作单位和手机号码。”艾小美从包里拿出小记事本,显然宋平是个值得调查的嫌疑对象。
耿昊拿出手机调出宋平的号码,又详细给出他单位的地址,看着艾小美记下之后,做若有所悟状说:“如果宋平都值得追查,那还有一个人我得跟你俩说说。情况是这样:我有个忠实读者,一直以来都很推崇我写的书,我和他在微博和qq上不时会有些互动,听说我转换创作题材,他也特别支持。在写作《绞杀者》期间,我们曾有过很多次的探讨,他也是特别感兴趣。问题出在我曾经向他许诺,新书会以他的名字给男主角命名,不过后来觉得他的名字太俗气便没采用。结果书出来了,他满心欢喜打开书却未找到他的名字,觉得我是在耍他,便跟我翻脸了。他三番五次给我留言,说了很多难听的话,我一气之下就把他放到黑名单里,从此再没联系过。”
“他是本地人吗?”顾菲菲问。
“是,但我没见过他人,只是曾经给他邮寄过签名书,家庭住址、电话什么的我都有。”耿昊说着起身跑到书房里,不大一会儿便举着一张小卡片出来,交到顾菲菲手中。
如果于作国非“3·19”案凶手,那么在他整个供词中最让人难以琢磨的,便是他怎么会知道留在犯罪现场那支口红的。
韩印对此有两个设想:第一,有可能在审讯当时,审讯人对于作国做了不恰当的引导,怀疑审讯录像经过剪辑,韩印特意让艾小美做了鉴定,结果是否定的;如此就只剩下一种可能,来自“3·19”案第二个犯罪现场的隐蔽性证据,系凶案前期于作国在实施入室盗窃时不经意制造出来的。
从方位上看,该犯罪现场距离于作国家不远,属于他实施盗窃犯罪的心理舒适区——虽然于作国在盗窃情节上显示出一定的规划,但韩印觉得总体上他还是更偏向于“无组织能力的犯罪人”,这种类型通常都比较喜欢在熟悉的环境下作案。问题是,警方勘查那起案子的现场,并未发现门锁毁损的痕迹,难道是因为早前被害人发现家中丝袜被偷,不好意思报警,自行换了把锁?可时隔这么多年,被害人家属还能记得有这么回事吗?
被害人刘琳,遇害前丈夫已过世,一子一女其时均已成家,有自己的住处。韩印和杜英雄通过卷宗中留注的电话联系到刘琳的儿子,儿子又联系了妹妹,两人均表示没听母亲提过换锁的事。不过据儿子回忆,他家住2楼,母亲倒是曾跟他念叨过要安防盗窗,他当时觉得住了那么多年都挺安全的,没太当回事。时间大致在他母亲遇害前的一两个月内,具体记不清了。
这么一来,似乎可以假设于作国在命案发生前夕,曾通过窗户潜进过刘琳住处,实施盗窃丝袜行为。刘琳可能有所察觉,但又不能肯定,所以才有了安防盗窗的念头。由此,于作国虽掌握隐蔽性证据,但并非命案凶手,在逻辑上就存在可能性。这对排除于作国的命案嫌疑来说,可谓迈进了一小步,不过接下来恐怕要调整侦查重点,因为于作国身上可挖掘的东西太少了,如果继续以他为中心,案子恐怕就要走进死胡同,还不如干脆在真凶身上多下点功夫,再说有什么能比找到真凶更有说服力呢?
当然,即使这样,也不能完全撇掉于作国这条线,“3·19”系列强奸杀人案总共涉及三起案件,竟然有两起与于作国的盗窃目标是重合的,不能完全排除这两个人在现实中没有别的牵扯,而且以于作国日常在小区里四处流窜的活动特征,他也许真就撞见过凶手。所以韩印打发杜英雄去找于作国的父亲以及他住在精神病院期间的主治医生仔细问问,要尽可能地记下他跟他们说过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兴许于作国曾经在无意间透露过有关真凶的信息。
杜英雄领命离去,韩印独自踏上剖绘真凶之路。他颇为耐心地逐一走过三个案发现场,这也是凶手曾经走过的路,韩印似乎正在追寻着他的气息,同时大脑中也逐步勾勒出他的形象:这是一个组织能力极强的凶手,从初始作案便做好保护措施,有效避免了在现场留下指纹、毛发、精液等证据,表明三起案件都不属于随机作案,而是经过一定谋划的;凶手能控制体外射精,又在首起作案时故意掺杂了盗窃行径,以扰乱警方对作案动机的判断,说明凶手有一定的性成熟度和相对成熟的思维能力,年龄介于成年与成熟男人之间、20岁到40岁之间;但只带走现金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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