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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火出来喝水,粟和坐在下陷沙发区的地毯上,以皮沙发为桌写字。他听到动静,扭头看了温火一眼,说:“西厨有鲜梨汁。”
    温火只想喝水。
    粟和没有因为温火走过来,坐下,停下写字的手,一手漂亮的英文字迹在线圈笔记本上呈现。
    温火坐在沙发上,看着空荡的电视区,电视在墙后,要摁开关它才会转过来,现在那个地方是阮里红高价收来的一幅画,戈雅的《1808年5月3日夜枪杀起义者》。
    她为了这副画两年跑了无数趟马德里,几乎要住在普拉多美术馆,总算是如愿以偿了。
    温火以前不明白阮里红要这么一幅反抗拿破仑的爱国主义画作干什么,无论是构图还是色彩,都不是她的审美。直到她无意间看到阮里红的备忘录,里边有个文档名叫‘我们火火’。
    那里边记录的全是温火提到过的东西,吃的,喝的,用的,玩儿的,她每一项都记了。
    但她理解错了一点,温火当时提到这幅画,并不是从美术角度出发,对它产生兴趣,是这幅画营造、渲染的恐怖气氛很符合她那个时候的心情。
    她只是找了个结论,又或者说代表,代表她对命运的反抗和最终败下阵来的狼狈,以及哪怕失败,也仍然不低头的顽固和勇气。
    为什么那个时候她会有这样的心情?她的失眠症也要从那个时候说起。
    粟和写完了,把写完的那一页撕下来,用桌上的打火机点着了,火苗带着火星在他手里跃起,那张纸最后化成灰烬落在烟灰缸里。
    温火问他:“给粟敌写的吗?”
    粟和点头,“给别人写都不用烧掉。”只有给已经离开的人才会烧掉。
    “你想他吗?”
    粟和的笑容有点苦涩:“想,他是我弟弟。”
    温火也想:“他是让我勇敢面对陌生环境的人,是我从小就崇拜的人。”
    说到这个,粟和说:“那时候我还不高兴,我比他好看那么多,你怎么就喜欢跟在他屁股后头,哥哥、哥哥叫的勤。”
    “他不用脸就可以征服一个人,这是人格魅力。可是没有用,这救不了他。”温火淡淡地说。
    粟和突然想到一个词:“是不是有个词叫天妒英才?”
    温火点头:“嗯。”
    粟和跟粟敌两兄弟,一母两父,粟和天生具备艺术感,外型也是叫人一看就惊叹的那一种,简而言之,他可以靠脸吃饭。粟敌就不是了,粟敌个子不太高,长得也一般,但他聪明,他有超一般的智慧,那种摁不住、每天都是溢出状态的才华,让他从小在人气方面,并不输给粟和。
    温火到加拿大之后要上ESL课程,也就是非国语外英语作为第二语言的语言班,她虽然好学,但没有语言方面的天赋,所以总是中等偏下的水平。
    是粟敌给她补课,教他标准的美式英语发音,帮她拿到学分,顺利进入多伦多的公立中学。
    那时候起,粟敌就在她心里神化了。他好像什么都会。她突然想到中国古时候花魁和状元的戏文。戏文里,似乎越是漂亮、离经叛道的女人,越喜欢文人墨客。
    她不知道有没有写戏文的人意淫的成分,但她也相信,特别有才华的人,就是会招人喜欢。
    后来粟和去参加了选秀,接着去了表演学校,粟敌则是拿了一个又一个文化奖,什么文学的,数学的,化学的,医学的等等。
    温火在他身上看到了‘学海无涯’这四个字,不由自由地跟上了他的脚步,摄入更多知识。
    这样的日子维持了几年,温火每天都在学习,觉得很充实,但她没有一个方向,也没有特别喜欢做的事。因为她的榜样粟敌也没有。粟敌什么都强,但似乎没有真正想做的事。
    直到有一天下午,他一改平常的专注冷静,慌里慌张地赶回来,把自己关进门里,饭都没吃。
    等他再出来的时候,物理成了他的人生目标。他抛弃他少年成名后所有的成就,扑入一个未曾涉猎过的领域,开始近乎疯狂地挖掘,研究。
    往后,他教给温火的,就只有物理,他给温火展现了一个复杂、庞大充满未知的物理世界。
    温火就在他的带领下,也走上了这一条路。
    她开始还以为她不是喜欢物理,只是喜欢跟在粟敌的身后,渐渐地,她发现,她在物理上找到了粟敌都不能完全满足她的精神富足。
    她爱物理,仅仅是因为物理本身值得,而粟敌,只是一个把她领到物理门前的人。
    两个人有了共同的人生方向,后面的相处更和谐了。他们一个研究天体,一个研究高能粒子,但他们又总能聊到一起,互相给予灵感和帮助……
    充盈着积极意义的生活让他们感到幸福,如果没有那件事的发生,他们可能会这样一直惺惺相惜、幸福下去,但它偏偏发生了。
    粟敌喜欢上了一个人,但那个人太坏了,在知道他的心意后,立刻交了个女朋友。
    粟敌和粟和虽然天差地别,但他们兄弟两个对爱情都是一样的态度:极致,永恒。所以这个天之骄子粟敌因为得不到他极致的爱,选择了死。
    那时候温火还不明白,不爱就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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