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6/8)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弄清蔡廷锴坚决抗日的意向。所有这些情报,都对日本军部制订战略部署提供了重要意义。日本军部更信任川岛芳子了。
    由此可以看出,川岛芳子的魅力的确不小。她先后将国民政府中央政治会议秘书长唐有壬和国民政府行政院院长孙科拉下了水,害得他们一个遭通缉,一个被弹劾。在危急时刻,她又向他们伸出援手,赢得他们的感激之情。这个继承了清室血统、懂中日英三国语言,天生一副机灵头脑的川岛芳子,作为一个进行阴谋活动的媒介体,确实是日本“战争机器”的最佳润滑剂,难怪日本军部将这位东方魔女视为不可多得的特殊人才,对她宠任有加。
    伪满政权成立后,日方为了稳定政权,在日伪政府中安插了许多亲信大员,其中就包括川岛芳子——她被任为“安国军总司令”。1933年2月,川岛芳子以“安国军总司令”的身份参加热河战役,日本朝日新闻报用两个版面刊出了川岛芳子的报道,川岛芳子身穿制服女扮男装的照片被登载在报纸中间,英资飒爽。一时间,川岛芳子成为日本士兵崇拜的女性偶像。
    抗日战争爆发后,随着日本在中国战场的拉长,日本国内不堪重负,兵力、财力已呈捉襟见肘之势。闲居在东京的川岛芳子得知这一消息后,自告奋勇给日本首相东条英机的夫人胜子打电话,说:“有一件重要事情,请一定要我见东条阁下。请一定把我护送到日军的最前线。关于蒋介石军队方面,有许多将军是我的熟人,您就不用担心了。我一定要使日中和谈早日实现。”东条英机在赞赏芳子的同时,派她到北京搜集有关中日和谈的情报。
    川岛芳子在北京四处展开活动,并在此时和军统特务头子戴笠结识。正当川岛芳子和军统特务眉来眼去、关系暧昧之际,由于形势急转直下,国民党与日本军方秘密达成了“和平相处,共同剿共”的协议,川岛芳子便不知不觉地被军部遗忘了。川岛芳子的社交手腕最终没有成功。直到此时,这位昔日骄纵握权的“东方魔女”才渐渐失去她的舞台,等待着她的,只剩下历史对她的惩罚。
    1945年8月15日,日本正式宣布无条件投降,川岛芳子已不可能再依附日方完成自己匡复清室的理想。在她的面前高悬着的,是国民政府的捕杀利剑。然而川岛芳子并没有离开北平城,仍住在她的东四九条三十四号家中,不听别人的劝告。这在后来川岛芳子是否真被处死的迷团中,一直是一个令人猜测的疑点。
    果不其然,日本投降不到两个月,川岛芳子就被捕了,被关押在北平北城的民国第一监狱。据说由于军统局的特意关照,川岛芳子没有戴手拷,而且坐的是一人一室的牢房,待遇自然也不差。一直被关押到次年7月,她才被移送至河北省高等法院,等候审讯。
    1946年7月3日,国民政府对川岛芳子的起诉书被刊登于《中央日报》,主要内容是:
    金壁辉,即川岛芳子,亡清肃亲王之女,成长于日本;“九?一八”事变后返国,往来于平、津及敌国、满洲之间,从事间谍活动;曾任伪满皇宫女长官及伪满留日学生会总裁,溥仪游东京时负责接待;组织伪安国军;“七?七”事变后,向敌建议利用汪精卫组织伪南京政府,反抗祖国,延长战祸;在日本用文字和广播,发表我军政内情;图谋复兴满族,统一中国,唆使伪帝溥仪迁都北平。
    这份起诉书实际上就意味着国民政府将川岛芳子当作中国人来审判。而问题的焦点就在于川岛芳子的国籍。如果判她是中国人的话,那她就要被依据《惩治汉奸条例》和《特种刑事案件诉讼条例》来审判,如果判她是日本人的话,那她就要被推上日本战犯法庭。
    1947年10月8日,河北省高等法院对川岛芳子进行了公审。法官在拥挤的人潮的围观之下做出正式判决,判定川岛芳子是叛国者,并处以死刑。判决文称:
    一、被告虽有中国和日本双重国籍,但其生身父亲为肃亲王,无疑是中国人,应以汉奸罪论处;二、被告同日本军政要人来往密切,在上海“一?二八”事变中女扮男装进行间谍活动,引发了“上海事变”;三、被告参与了将溥仪及其家属接出天津,为筹建伪满进行的准备工作;四、被告长期和关东军往来,并被任命为“安国军司令”。
    判决书首先确定了川岛芳子的中国人身份,这是她罪行的起点。然而这个起点却涉及到一段复杂的历史,一段坎坷不幸的人生。清室遗族与民国政府始终关系不睦,民国初立,北洋军阀混战,黎民流离,而皇族仍坐享厚禄,自然招怨,最后冯玉祥撕毁民国的协议,以致皇族人人自危,这种改朝换代的无情无疑给日本侵略者提供了一个插手的机会。所以,川岛芳子其实只是被利用的工具。
    庭上的川岛芳子面施白粉,梳着油亮的短发,穿一件黑呢大衣,毫无愧色地走到被告席上。在受审中,她狡词巧辩,凡对自己有利的问题,即作出回答;对自己的罪行却讳莫如深,反问庭长:“你是怎么知道的?”还大言不惭地说:“我衷心热爱中国,尽管加入了日本国籍,还是发誓忠于清王朝。”
    由于芳子身世的特殊,和她所从事的特殊的“职业”,公开审判时围观者非常多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