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7/8)
,一度造成搔乱,南京的《中央日报》和东京的《朝日新闻》事后对此作了如下报道:
“河北省高等法院于8日公审金璧辉(川岛芳子)时,法庭上出现了严重的混乱局面。因为是公审东方的玛塔?哈丽、著名女间谍川岛芳子,三千多名看热闹的人一齐拥进了小小的法庭。狂热的人群有的把窗玻璃挤碎,有的把椅子踩坏,造成一片混乱。由于无法控制秩序,公审不得不改期。”
可以想见,当时国人对于川岛芳子间谍案的兴趣有多浓厚了。后来,经过多次审讯,1947年10月22日,河北省高等法院正式以汉奸、间谍罪判处金璧辉死刑。民国政府在法庭还进行了公诉,向法院出示了三件物证,第一件是一张川岛芳子身着戎装的照片,这是她作为日本帮凶安国军司令的确凿证据;第二件物证是刻有司令字样的四方大印;第三件是日本作家村松梢风写的《男装丽人》和《满洲的黎明》两本小说。
最后这次审讯中,川岛芳子穿着黑呢子大衣、绿色西装裤、黑色皮鞋,面施脂粉,短发光亮,显然经过了精心的修饰。她还刻意地左顾右盼,频露笑容,来掩饰自己内心的不安。法庭的最终判决是这样的:
金壁辉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处以死刑,剥夺公权终身,全部财产除酌留家属必需生活费外全部没收。
据说,当川岛芳子听到了对她的判决后,“面容陡变,眼泪盈眶,然犹故作镇静,低头干咳不已”。
被判处死刑后,川岛芳子开始否认自己的中国人身份,她不断地给养父川岛浪速和秘书小方八郎写信,要求他们尽快为自己搞到日本国籍的有效证明,这样她就可以再通过律师的辩护,把自己从汉奸的法庭拉到审判日本战犯的法庭。
川岛浪速在给川岛芳子辩护律师的信中进行了解释,说:“亲王与我情胜手足,因为同情我家中无子,所以亲王才在1912年将年仅6岁的幼女芳子送至东京,从此芳子就成为了我家的孩子。”然而正因为这份由养父提供的材料,使得川岛芳子在法庭上再也无力为自己的身世辩解。
至此,等待着川岛芳子的,就只剩那最后的枪声了。除非有奇迹发生。而奇迹到底有没有发生呢?
川岛芳子被关押在北平第一监狱,第一监狱位于北平南端,周围是乱坟地和农田,处于北平外城的边缘。一走进丞相胡同,就可以看到沿外城墙修建的这座监狱高大的灰包围墙。这里以及河北省高等法院、高等检察院的治安都由北平西区宪兵队负责。西区宪兵队长是十九团二营四连少校连长谭良泽。
1948年3月24日,谭良泽接到11战区司令孙连仲的密令:“明天早晨拂晓处决金壁辉。准6点执行。行刑前必须严守秘密,要牢记前次公审金壁辉秩序无法维持的严重局面。事前做好充分准备,警戒与治安由西区宪兵队负责。”
谭良泽不禁想起不久前在河北省高等检察院公审川岛芳子的情景,真是混乱无比。平时这条大街上除了往来的车辆,很少有人经过。可是公审川岛芳子那一天,电影公司的摄影师还用卡车运来了大型摄影机;全城四面八方的市民拥向检察院,出现万人空巷的场景;检察院外有人爬上墙,有人爬上树,有人登上停在马路旁的汽车顶,有人站在房顶上,真是拥挤得无立锥之地。乱成一团的群众,甚至挤坏了一辆停在附近的汽车。当川岛芳子被法警带到审判庭上时,为了能看到川岛芳子,人流如同潮水一样拥进来,宪兵队和警察都无法控制秩序。检察院楼房已经岌岌可危,首席检察官陈广德不得不宣布公审延期举行。为了避免出现上次法庭混乱的情况,这次谭良泽所属部队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务必保证次日的处决顺利进行。随着时间一点点流逝,25日的凌晨终于到来了。
先来看看3月26日多家报纸发表的同一口径消息的摘录:
“3月25日凌晨,记者们获悉大名鼎鼎的日军密探女汉奸金壁辉执行死刑的确切消息后,即不顾夜间街道的黑暗,急忙赶到关押金壁辉的第一监狱门前集合,准备报道现场情况。这次法庭也采取了出乎常规的行动,为了将处决清朝末裔女子的情况传播到社会上,特请摄影记者也前来拍现场情况。三十多名新闻记者赶到第一监狱,在紧紧关闭着的铁门外等了又等,却看不出有打开铁门的任何迹象。不管是推门、敲门、还是叫门,都毫无反应。时间不停地过去,大家十分焦急。到清晨4点左右,监狱长总算是从里面略略打开了铁门,但他只允许三十多名记者中的两名外国记者进去,其他中国记者严禁入内。据说这是一个叫吴盛涵的审判官下达的命令。但这决不像他个人的主意。尴尬的记者还不死心,他们沿着监狱高高的围墙转了一圈,企图找到一个入口,结果只能是徒劳。黎明6点钟,突然听到从关押川岛芳子的牢房附近传来一声沉闷的枪声。天大亮时,第一监狱的大门前,挤满了看热闹的人群,不一会儿,监狱里出动了约两百名警察,他们将看热闹的人群赶到远离大门的地方。接近中午时分,大门里面才有些动静,监狱又重又厚的大门打开了,从里面抬出一副担架,担架上就是处死的女囚——川岛芳子的尸身。由于事先日方请求按日本人的风
“河北省高等法院于8日公审金璧辉(川岛芳子)时,法庭上出现了严重的混乱局面。因为是公审东方的玛塔?哈丽、著名女间谍川岛芳子,三千多名看热闹的人一齐拥进了小小的法庭。狂热的人群有的把窗玻璃挤碎,有的把椅子踩坏,造成一片混乱。由于无法控制秩序,公审不得不改期。”
可以想见,当时国人对于川岛芳子间谍案的兴趣有多浓厚了。后来,经过多次审讯,1947年10月22日,河北省高等法院正式以汉奸、间谍罪判处金璧辉死刑。民国政府在法庭还进行了公诉,向法院出示了三件物证,第一件是一张川岛芳子身着戎装的照片,这是她作为日本帮凶安国军司令的确凿证据;第二件物证是刻有司令字样的四方大印;第三件是日本作家村松梢风写的《男装丽人》和《满洲的黎明》两本小说。
最后这次审讯中,川岛芳子穿着黑呢子大衣、绿色西装裤、黑色皮鞋,面施脂粉,短发光亮,显然经过了精心的修饰。她还刻意地左顾右盼,频露笑容,来掩饰自己内心的不安。法庭的最终判决是这样的:
金壁辉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处以死刑,剥夺公权终身,全部财产除酌留家属必需生活费外全部没收。
据说,当川岛芳子听到了对她的判决后,“面容陡变,眼泪盈眶,然犹故作镇静,低头干咳不已”。
被判处死刑后,川岛芳子开始否认自己的中国人身份,她不断地给养父川岛浪速和秘书小方八郎写信,要求他们尽快为自己搞到日本国籍的有效证明,这样她就可以再通过律师的辩护,把自己从汉奸的法庭拉到审判日本战犯的法庭。
川岛浪速在给川岛芳子辩护律师的信中进行了解释,说:“亲王与我情胜手足,因为同情我家中无子,所以亲王才在1912年将年仅6岁的幼女芳子送至东京,从此芳子就成为了我家的孩子。”然而正因为这份由养父提供的材料,使得川岛芳子在法庭上再也无力为自己的身世辩解。
至此,等待着川岛芳子的,就只剩那最后的枪声了。除非有奇迹发生。而奇迹到底有没有发生呢?
川岛芳子被关押在北平第一监狱,第一监狱位于北平南端,周围是乱坟地和农田,处于北平外城的边缘。一走进丞相胡同,就可以看到沿外城墙修建的这座监狱高大的灰包围墙。这里以及河北省高等法院、高等检察院的治安都由北平西区宪兵队负责。西区宪兵队长是十九团二营四连少校连长谭良泽。
1948年3月24日,谭良泽接到11战区司令孙连仲的密令:“明天早晨拂晓处决金壁辉。准6点执行。行刑前必须严守秘密,要牢记前次公审金壁辉秩序无法维持的严重局面。事前做好充分准备,警戒与治安由西区宪兵队负责。”
谭良泽不禁想起不久前在河北省高等检察院公审川岛芳子的情景,真是混乱无比。平时这条大街上除了往来的车辆,很少有人经过。可是公审川岛芳子那一天,电影公司的摄影师还用卡车运来了大型摄影机;全城四面八方的市民拥向检察院,出现万人空巷的场景;检察院外有人爬上墙,有人爬上树,有人登上停在马路旁的汽车顶,有人站在房顶上,真是拥挤得无立锥之地。乱成一团的群众,甚至挤坏了一辆停在附近的汽车。当川岛芳子被法警带到审判庭上时,为了能看到川岛芳子,人流如同潮水一样拥进来,宪兵队和警察都无法控制秩序。检察院楼房已经岌岌可危,首席检察官陈广德不得不宣布公审延期举行。为了避免出现上次法庭混乱的情况,这次谭良泽所属部队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务必保证次日的处决顺利进行。随着时间一点点流逝,25日的凌晨终于到来了。
先来看看3月26日多家报纸发表的同一口径消息的摘录:
“3月25日凌晨,记者们获悉大名鼎鼎的日军密探女汉奸金壁辉执行死刑的确切消息后,即不顾夜间街道的黑暗,急忙赶到关押金壁辉的第一监狱门前集合,准备报道现场情况。这次法庭也采取了出乎常规的行动,为了将处决清朝末裔女子的情况传播到社会上,特请摄影记者也前来拍现场情况。三十多名新闻记者赶到第一监狱,在紧紧关闭着的铁门外等了又等,却看不出有打开铁门的任何迹象。不管是推门、敲门、还是叫门,都毫无反应。时间不停地过去,大家十分焦急。到清晨4点左右,监狱长总算是从里面略略打开了铁门,但他只允许三十多名记者中的两名外国记者进去,其他中国记者严禁入内。据说这是一个叫吴盛涵的审判官下达的命令。但这决不像他个人的主意。尴尬的记者还不死心,他们沿着监狱高高的围墙转了一圈,企图找到一个入口,结果只能是徒劳。黎明6点钟,突然听到从关押川岛芳子的牢房附近传来一声沉闷的枪声。天大亮时,第一监狱的大门前,挤满了看热闹的人群,不一会儿,监狱里出动了约两百名警察,他们将看热闹的人群赶到远离大门的地方。接近中午时分,大门里面才有些动静,监狱又重又厚的大门打开了,从里面抬出一副担架,担架上就是处死的女囚——川岛芳子的尸身。由于事先日方请求按日本人的风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